产品简介
是我行(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信用证根据不同标准,可分为议付、即期付款、迟期付款和承兑信用证;即期与远期信用证;特殊种类信用证包括:假远期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
产品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不依附于贸易合同的独立文件。
(2)信用证强调单单一致、单证相符,与实际货物情况无关。
(3)在单证相符的前提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4)信用证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为贸易双方顺利完成交易提供信心和保障,便于各方融通资金。
业务流程
(1)客户填写我行《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申请书》并加盖公章(我行网站www.18ebank.com可下载开证申请书和修改申请书的电子版本)。同时客户须向我行提交以下资料:进口合同、备案表(如需)、进口批文(如需)、代理协议(如需)、交纳保证金。
(2)我行与客户签订《开立信用证合同》(已与我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的客户无需签订《开立信用证合同》)。支行在我行信贷系统登记,打印岀帐通知书。
(3)我行对开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对外开出信用证。
(4)如客户要求修改我行已开出的进口信用证,填写我行《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如涉及信用证增额,对增加部分视同开证处理。
(5)进口信用证项下境外来单,我行经审单后,通知开证申请人,在开证申请人补足100%保证金或承诺付款后,方可将全套单据交申请人。
(6)我行对外付款或承兑/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