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远期结售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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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远期结售汇

产品简介

远期结售汇是指我行作为外汇指定银行与境内机构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

(1)交易币种

目前,我行远期结售汇的交易币种为美元兑人民币、欧元兑人民币、日元兑人民币、英镑兑人民币、港币兑人民币。

(2)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分为: 7天、20天、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5个月、6个月、7个月、8个月、9个月、10个月、11个月和12个月共十四个档次。其他期限亦可商定。

(3)交易方式

固定期限交易:交割日在我行公布的十四个档次的交易期限中选择,或在原商定期限到期日交割,汇率选择同档期汇率。

择期期限交易:交割日可以选择两个不同档期时间段内的任何一天,按所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协议确定的汇率进行交割。

产品特点

(1)规避汇率风险。通过叙做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为客户规避汇率风险;

(2)固定换汇成本。通过叙做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为客户锁定进口或归还外汇贷款成本

(3)币种多样。可办理多个币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如港币、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

(4)交易方式灵活。既可选固定期限交易,又可选择期交易;

(5)交易期限灵活。除固定期限外,还可商定期限,甚至叙做超远期结售汇。

(6)手续简便。只需签订业务协议,提供相应业务背景资料即可。

(7)设立宽限期。到期日交割,客户有3 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还可申请展期。

(8)免收手续费。

业务流程

(1)客户向我行资金与债券部 (或通过支行)查询远期结售汇价格,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或保证金账户;

(2)我行资金与债券部报价并提供咨询意见;

(3)客户提出远期结售汇业务申请,并与我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

(a)逐笔签订“远期结汇 / 售汇协议书 ” 。客户向我行提交申请书 / 协议书及办理结售汇所需有效凭证(如贸易合同等),我行审核无误后办理,并视具体客户及业务情况收取保证金。

(b)业务频繁的客户,也可与我行签订“ 远期结汇 / 售汇总协议书 ” 和 “ 远期结售汇授权委托书 ” ,每笔交易时逐笔提交 “ 远期结汇 / 售汇申请书 ”及相应有效凭证(如贸易合同等)和有效商业单据,我行审核无误后办理,且视具体客户及业务情况收取保证金。

(4)到期日交割

到期日,客户须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结售汇凭证,准备相应的人民币或外币资金。我行按照约定的结售汇汇率为客户办理结售汇。

凡办理 “ 固定期限交易 ” 的客户,按具体到期日交割;办理 “ 择期交易 ” 的客户,则可在择期期限内的任一天进行交割。交割日后 3 个工作日为客户与我行办理正常交割的宽限期。

(5)展期和违约。客户未按期交割,可申请展期一次,客户需向我行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交新的远期结售汇申请书 / 协议,展期期限不可超过一年。

(6)如客户违约,我行则作平仓操作,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