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概念
我行以未到期应收帐款受让的方式,向企业提供的短期融资的一类业务。
产品分类:
该产品分为有追索权应收账款收购和无追索权应收账款收购两种,后者放弃对卖方的追索权,前者保留对卖方的追索权。.我行和债权人议定,在债权人未履行商务合同项下义务时,不论有无对债权人的追索权,债权人仍须承担无条件向我行回购该笔应收帐款的义务,包括有追索权的明保理、有追索权的暗保理和无追索权的明保理三种业务类型。
产品特点
(1)通过该项业务,能将未到期的应收帐款剥离出债权人财务报表,从而达到了改善客户财务报表状况的目的;
(2)通过该项业务,使得债权人迅速变现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改善客户的现金流状况;
(3)通过买断型保理业务,债权人可预先得到银行垫付的融资款项,从而消除应收账款回收中的信用风险。
业务流程
(1)债权人向我行申请保理授信,提交我行要求的申请资料,经我行审核;
(2)我行核定申请人的保理授信额度、限定买方额度、融资率等;
债权人和我行签署应收帐款保理业务合同;(3)债权人向我行转让应收帐款,我行进行核准,并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债权人申请我行办理融资申请;
(4)我行为客户提供相应的融资,授信到期应收账款回款直接用以归还我行授信,否则我行可以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有追索权)或者向买方企业索偿(无追索权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