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概念
我行对符合授信条件的经销商给予一定金额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向供货方采购指定商品,并由供货商承担差额付款责任的一种专项授信。
功能及优势
(1)适应企业经销商融资需求,可免除不动产抵押、第三方企业担保,解决企业传统担保能力不足的难题;
(2)企业可以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情况下,解决资金融通问题,通过预付款提前获得卖方合同货源,锁定订货价格,争取到更优价格条件,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
(3)锁定采购渠道,提高买方企业对上游厂家议价能力和商业地位,深化双方合作关系。
业务流程
(1)企业与上游供应商签订贸易合同,约定采取预付款结算付款方式;
(2)企业根据贸易合同向我行提出授信申请,按我行要求提供申请资料;
(3)经我行审核同意给予授信,借款人企业与我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担保合同文本,企业、厂商、银行签订工贸银三方合作协议;
(4)企业按照我行审批意见要求,转入出账保证金,向我行申请融资;(5)我行审查予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指定申请人上游供应商为收款人,开票金额以贸易合同金额为限;
(5)上游供应商收到银承汇票后,向我行出具收到银承汇票确认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6)企业客户补充保证金,向我行申请办理提货,我行经审查向厂家发出提货通知,予以买方企业办理提货操作手续。授信到期,申请人没有补足授信保证金的,由卖方企业依据协议约定履行差额付款责任。